跟朋友聊天時,提到一本滿受矚目的書,朋友告訴我:聽說這本書,作者跟出版社鬧得不太愉快。
原來朋友認識作者,聽到一些抱怨。
朋友轉述,大致上是作者覺得自己努力想了各種賣書的方式,提給出版社。然而出版社卻百般推託,不願意做。
作者覺得委屈,彷彿只有他自己一人在意書籍的銷售。但其實書賣得好,獲益最多的是出版社啊!
如果能賣書,為什麼出版社不配合呢?
我們先不談「獲益最多的是出版社」這個想法對不對(事實上,已經有許多人分析過出版社在書籍銷售上的收入了,簡單講,就是四個字「薄利多銷」。)
我們把重點放在:「作者努力想了各種方式賣書,出版社不配合」這件事情上來做討論。
試問:如果能賣書,為什麼出版社不配合呢?
出版社處境已經很艱難,遇到願意一起為銷售而努力的作者,應該沒道理會拒絕。
但事實上,總有一些特殊狀況,是超出了出版社能負擔的,讓他們不得不忍痛放棄,我就自己的經驗,歸納出幾個可能性。
1.作者提出的方式跟書籍銷售沒有直接關係
這種情況出乎意料的,很多。
例如作者會建議媒體通告排滿滿。但事實上,作者曝光度高,是否等於可提升銷售量,這件事一直都很難有直接證據。
有更多時候,是作者與行銷或編輯人員疲於奔命,但書籍銷量始終不如預期。
出版社若希望重質不重量,就不會安排那麼多通告。
2.作者提出的方式執行上耗費許多財力、物力、人力,遠超出賣書所得的收入
曾有作者跟我說,他覺得出版社可以幫他規劃全台巡迴的演講。出書後的三個月,他願意講一百場!
我其實非常感謝他的提議,但當時我面臨了一個頗為現實的情況,就是人力不足。
若是出版社主邀的演講,即使場地方有人支援,出版社至少每一場都要有一位工作人員到場吧。
一百場,三個月,每個月33場,平均每週算7場。一場演講從出發到結束,時間算四個小時。出版社等於要安排一個人全力處理,更別說一百場的聯繫與收尾工作會有多繁雜了。
出版社有沒有可能在三個月內,把一個完整的人力都只用來做一本書的工作呢?
答案是,不能。
但是,如果作者有團隊願意投入來做,出版社配合規劃與協調書店到現場銷售,這是有機會可以做到的。
3.作者提出的方式執行複雜且非出版社所能負荷
誠如上面所說,出版社資源有限,且一個編輯或一組行銷業務人員,同時需要處理一本以上的書。
若是太過複雜,需要投入大量資源的行銷操作,出版社通常會審慎評估。
舉例來說,作者想替書拍一個紀錄片,在書籍出版時舉辦特映會。
聽起來很棒,不過出版社多半沒有紀錄片拍攝的經驗,若作者能夠主導,就有機會。
此外,影片製作的費用也是個很大的問題🙄
4.作者所提的方式,會破壞或干擾出版社原有的銷售模式
現在很流行團購,不少作者會提議揪團購書。
這時候,出版社會需要考量這個團購本身是封閉式的,還是開放式的?會不會干擾到書店通路?
此外,團購的價格若太具破壞性,也會影響到書店。
賣書是長久的事,多數出版社不會為了短期的利益,而賭上自家的名聲與信譽,甚至破壞與書店合作的關係。
5.態度問題
這一點,多數是主觀感受。
作者提出想法時,是不是讓出版社覺得被命令,甚至被威脅?
同樣的,出版社婉拒作者提議時,有沒有好好說明,給出替代方案?還是就純粹say NO,或讓作者覺得被敷衍?
出版社與作者合作必須懷抱著最大的誠意,同理對方的感受,同時考量彼此的立場。
若能做到這一點,通常不會有太大的齟齬。
無論如何,我還是要說:作者願意跟出版社一起努力思考賣書的方式,這真的是非常幸福的事啊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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